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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工程审计科内部规章制度

日期:2019年06月27日 00:00 点击:

第一条 为加强本科室内部管理,特制订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基本准则》为依据,《山东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为准则, 坚持全心全意为学校服务的宗旨,做到秉公执法,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第三条 科室内部工作实现专人负责制,对于领导交办的工作,要准时保质保量完成,并做好工作记录

第四条 科室工作人员在工作中遇到问题及时跟科长沟通,科室内部解决不了的问题,由科长上报处长

第五条 与其他部门、单位联系协调工作的,需先请示处长,未经处长同意,不得擅自以书面形式致函其他部门和单位

第六条 协助资产处等相关部门,做好校园建设物资的招投标、议标,厂商的考察、材料的限价、物质的验收和校园基础设施的维修保养以及各学院、各单位基础设施改造完善等工作

第七条 协助基建处等相关部门,做好校园基本建设施工单位 的筛选、施工现场工程量认量、工程验收等工作

第八条 认真做好外部门、外单位来人来访接待,来电来信答 复工作,要文明礼貌待人、主动热情服务、客观细致解答,做好转交或引导工作,展示良好文明向上的职工形象

第九条 切实加强审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严格遵守审计人员工作纪律,不得以权谋私,以审谋权,坚决禁止吃、拿、卡、要、报等不良风气

第十条 做事客观、公平、公正,不将个人情绪带到工作中来

第十一条 严格工作时间,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执行请假销假制度

第十二条 服务接受群众监督,由于失职、失误造成损失,或受到群众有效投诉的,按照山东科技大学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十三条 及时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任务

第十四条 本规章制度由山东科技大学审计处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规章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