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日期:
最新公告banner
内部审计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高校内部审计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3年02月18日 00:00 点击:

发文单位:山东省教育厅

文 号:鲁教审字〔2006〕3号

发布日期:2006-8-22

执行日期:2006-8-22

各高等学校:

近几年来,我省高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7号印发)和我省有关内部审计工作的制度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积极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在规范学校管理,维护学校正当权益,保障学校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是,也必须看到,随着高校办学规模的不断扩大和资金来源渠道的多样化,各高校在会计核算、财务管理、资产管理、收费管理等方面广泛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极大地提高了学校的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但绝大多数高校的内部审计工作还停留在手工审计阶段,审计人员仍然采用手工翻阅凭证、帐表等传统的审计方式开展审计工作,工作效率低,时效性差,审计质量无法保证。为了适应学校管理和快速发展的要求,尽快改变传统的手工审计方式,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改进和加强高校内部审计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对加强高校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努力提高高校内审工作现代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

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高校内部审计工作,对确保审计工作质量,提高内审工作现代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随着我国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水平的迅速提高,以现代电子信息技术为代表的新技术在高校日常管理工作中被广泛应用,高校内部审计工作正经受着来自信息化的强烈冲击。

(一)学校会计核算、财务管理等电子化日益普及,学校经济活动日益复杂,教职员工及社会各界对内审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审计工作的任务越来越重。

(二)以审查纸质账目为基本手段的传统审计方式,已经不能适应学校经济活动信息化和管理电子化的形势发展,审计实施遭遇信息化挑战。不利用计算机技术,审计人员只能采取随机抽样的方法进行检查,难以获得系统性的全面评价;不利用计算机技术,科学规范的审计思路和方法也难以有效地付诸于审计实践。

(三)审计风险复杂化,由此带来的审计风险难以避免,审计质量难以保证。会计电算化使会计作弊由手工操作变成了由机器完成,计算机作弊不留痕迹,更具有隐蔽性。审计人员如果不能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审计工作,面对比较复杂的会计信息系统就会变得无能为力,审计的监督职能就无从发挥。

因此,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高校内部审计工作,是科技进步和时代发展的必然结果,是学校加强内部管理的必然要求。各高校要进一步提高对审计工作重要性和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内审工作必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转变观念,采取措施,大力推进内部审计工作的现代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二、大力推进计算机审计,努力提高内审工作信息化水平

高校内审工作信息化,即建立在信息化环境基础上,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方法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包括审计信息管理和计算机审计两个方面的内容,核心是计算机审计。各高校要将计算机作为主要的审计工具,对学校财务收支及其计算机应用系统实施审计,从而实现从手工查帐审计转变为运用计算机对电子信息数据和信息系统的审计,从事后审计转变为以网上监控为主,事前、事中和事后相结合的审计。大力推进计算机审计,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审计范围,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减少审计风险;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审计信息的反馈能力,为领导决策提供更多、更及时的信息,更好地发挥审计的宏观调控的作用;有利于尽快实现审计程序、审计文书、审计工作底稿的规范化,审计手段的现代化和审计方法的科学化。因此,各高校应尽快安装使用适当的计算机审计软件,掌握开展计算机审计的方式、方法,努力转变传统的审计作业手段,加快审计信息化建设步伐。原则上,本科院校要在今年年底以前、专科院校要在2007年底以前,安装运行适当的审计软件。今后,我厅将把各高校审计工作信息化建设情况作为评选先进和审计工作检查的重要内容。

三、进一步加强高校内审队伍建设,努力提高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开展审计工作的水平

审计信息化是审计工作的革命性变革,是传统审计向现代审计转变的标志,对审计人员传统的思维方式、审计模式、工作方法带来了严峻的挑战。审计信息化建设不仅是购置设备和软件,更重要的是转变审计观念,提高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开展审计工作的水平。因此,各高校一方面要加强对现有审计人员计算机技能的培训,另一方面要有计划地引进和充实既懂财务又懂计算机的高水平审计人才,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既掌握现代审计理论与技术、又精通计算机知识与技能的新型复合型审计人才队伍。

我厅将加大对全省高校内审工作的指导力度,通过开展人员培训、经验交流、督促检查等方式,积极推动高校计算机审计工作的深入开展,努力提高高校内审工作信息化水平。

二○○六年八月二十二日

山东省教育厅